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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为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70号)要求,做好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培育工作,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以下简称共同体建设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鉴、可推广的信息化教学教研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典型案例;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队伍,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数字化校园;探索建立信息化教学应用的长效机制,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的研究和实践,促进智慧教育发展。 

二、建设内容 

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建设项目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以研究、推广某一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为目的,通过聚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学校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实践和研究,共同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发展。 

2022年度,共同体建设项目设立智慧德育、智慧体育、智慧劳动教育、智慧美育、智慧评价等10个类别、20个应用方向。 

三、组织实施 

(一)基本要求 

1.共同体项目由共同体牵头单位负责申报和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成员单位不少于4个。鼓励与省外区域、学校联合申报。 

2.共同体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在本类信息化教学中开展2年以上实践,取得一定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典型引领作用。 

3.共同体项目应根据方向确定项目名称、申报内容。要求项目名称规范准确、简洁明了,准确概括申报内容方向,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二)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推荐所属学校申报,市直属各学校直接申报,申报单位可以以协作体为单位或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申报共同体牵头单位填写《辽宁省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遴选推荐。市教育局和市教师进修学院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查、遴选和推荐,最终确定省级共同体项目推荐名单。 

(三)建设与实施 

1.开展实践。依据项目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实施方案,确定成员单位之间分工合作的具体任务和进度安排,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 

2.协同交流。各项目单位要协同实践、密切合作,定期组织交流讨论活动,推动共同体建设与成长。 

3.扩大规模。各项目单位要不断吸收新成员,丰富推广共同体实践经验和成果。 

(四)成果验收 

项目开展周期为二年。项目完成后,省教育厅对入选省级项目组织验收。项目验收采取会议论证、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形成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研究报告和应用指南;形成6—8个教学信息化应用的典型案例;建设实践共同体社区,开展经验推广活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对建设基础较好、成果丰富的实践共同体项目,将择优推荐上报教育部,参与全国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遴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为申报项目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做好宣传,积极发挥实践共同体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 

2.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支撑材料真实可靠,有据可查。申报单位要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创造性地组织实施。 

3.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于2022年9月9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件1、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单位-2022年教育信息化共同体项目”字样。 

五、联系方式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教师进修学院具体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 袁媛 0419-3666556 

电子邮箱: lnlyxxzx@126.com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辽阳市青年大街36号(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6楼教育信息管理部)

附件:

附件1 辽宁省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doc

附件2 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辽阳市教育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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